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下放和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九食药监〔2015〕15号)相关要求,对以下企业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8月0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12331 传真:0792-5233135
通讯地址:都昌县东风大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332600
都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仓库地址 |
变更内容 |
都昌县利民大药房 |
陈岗 |
向秋英 |
张国珍 |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东风大道家园小区16-19号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除外)、中药饮片*** |
无 |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向秋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