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濂溪区市监局通知要求,基层各分局积极行动,深入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药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自7月4日起,威家分局多次对辖区内以乡镇卫生院为主的医疗机构开展药械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供货商资质、是否按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妥善保管进货票据等情况,同时现场检查了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要求储存;医疗器械是否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等。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未按药品储存要求储存药品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要求医疗机构务必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按要求储存药品。
7月10日,新港分局结合辖区的具体情况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对辖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及村卫生所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两方面:一是药品检查,包括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环节以及医疗机构是否私配制剂和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二是医疗器械检查,包括医疗机构是否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人员以及是否检验供货商的资质、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和是否妥善保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 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保存供货商资质不完整现象,按要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1份。
下一步,濂溪区市监局药械股将加强督查指导,组织基层各分局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医疗机构药械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威家分局/余帅奇 新港分局/游健)